楼下起火楼上邻居无辜遭殃
家里电路被破坏
楼下却拒绝沟通、不愿赔偿
楼下:找物业
物业:我们没有责任
那么,业主损失到底该谁赔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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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下火灾破坏楼上电路
插座不可用仅剩照明
维修需撬开全部地面
1月26号凌晨,长沙芙蓉区东门壹号小区A区1102房发生了一起火灾,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但相邻的三户业主家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。
住在楼上的李小姐表示,因为火灾的原因,导致她家的电路受到损坏,目前全屋的插座都处于一个断电的状态,对此,1102房的业主却不愿承担责任,这让李小姐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







火灾发生在1月26号的凌晨,由于当晚凑巧关闭了所有的门窗,因此浓烟并没有进入楼上的李小姐家,但事后,她发现家里所有的插座都不能使用。









李小姐的这套房子是在2019年装修入住的,经过物业电工以及装修电工的检查,初步判断是因为火灾的高温导致预埋在地面的线路受到影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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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下业主称找物业负责
物业愿意通过司法途径划责
相邻三家不同程度受损
均未得到处理答复
因为考虑到马上就要过年,楼下业主也有很多事情要处理,李小姐直到年后才找楼下业主沟通,但没想到对方的态度,让她非常气愤。






那么,物业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?记者陪同李小姐找到了小区物业经理。







对于1102房业主要求物业承担责任的说法,东门壹号物业公司的钟经理表示,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责任划分。



李小姐告诉记者,受到这次火灾影响的共有三户邻居,每家的受损程度不同,但都没有得到1102房业主的处理答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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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2业主拒绝火灾原因鉴定
拒接记者电话 此前声称“现在没能力”
社区组织协调暂无结果
受损业主联合申请火灾原因鉴定
对于1102业主的说法,李小姐很是无奈,但受损电路已经给李小姐的生活和工作都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,因此她希望此事能够尽快得到解决。
但由于这户业主一直拒不配合消防部门对起火原因进行鉴定,这让事情的处理陷入停滞。



记者拨打1102房业主的电话,对方始终拒绝接听。在李小姐此前跟她的电话联系中,这名业主是这样答复的。



21日,长沙芙蓉区古汉城社区就此事组织了几名业主进行协调,但由于1102房业主仍不配合火灾原因调查,协调暂时没有结果。





律师观点:
《民法典》规定,室内火灾致邻居财产受损
该业主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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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玺律师认为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因某一业主室内发生火灾,而导致相邻业主财产受损的,该业主应当对其他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







对此,你怎么看?
你认为该由谁来赔偿?